第216章 刘封升官,大将军兼徐州牧(求票)(2 / 2)

帝王多寡恩。

这基本上都是共识了。

似刘备父子这般重感情的是很少见的。

诸葛亮让刘备昏聩,其实是让刘备用“常见的皇帝思维”来表现出昏聩。

“会不会太冒险了?”

刘备思考许久,有些担忧。

用得好,那叫奇计;用不好,那叫昏招。

诸葛亮凝声道:“陛下的担忧,臣也清楚。然而,不论陛下是否昏聩,朝野内外的明争暗斗都不会因此而停息。

流言计只是一介小计,若无公卿大臣的推波助澜,又如何能让流言在江陵城肆虐?

眼下还没有与伪魏决战,且大汉甚至都还没入主中原,针对燕王的暗流就已经涌动如斯。

陛下在时,尚能制衡;若陛下仙去,以燕王的性格,又岂能容忍?届时燕王与太子,不论怎么做都是错。

倒不如趁此机会,让暗流都涌到明面上来,同时也向天下人证明:太子与燕王即便面对满城流言也依旧是兄弟不疑,反而会借机联手对付伪魏。

今后再有流言计时,就算太子和燕王真的闹了矛盾,天下人也只会以为太子和燕王又在玩诈。

如此,朝野可安!”

诸葛亮抽丝剥茧的将刘封的意图逐一分析。

要用流言计是吧?

好!

陪着。

曹魏用一次,刘封和刘禅就明面闹一次矛盾,然后暗地里联手对付一次曹魏。

一次可能不会引起怀疑。

二次,三次,次数多了,再傻的人也能看出端倪。

不论是曹魏一方还是大汉一方想走偏门晋升的公卿大臣们,都得变得兴致索然。

好家伙!

搁这儿演我们是吧?

主角儿你兄弟当,我们都是丑角儿?

刘备起身踱步,细细思考。

良久。

刘备斩钉截铁地道:“就依丞相之意。即日起,诏告诸郡!至于太子亲临宛城一事,可再去一诏命,称‘太子既已监国,自当独立决断军务,朕已年迈,太子当勉励之’。”

说完。

刘备和诸葛亮相视一笑。

一君一臣,开始商讨具体的细节。

随后。

刘备令侍中郭攸之星夜兼程前往江陵宣布诏命。

诏命一出。

再次震惊了江陵的公卿大臣,以及城内士民、曹魏细作等等。

且不提刘林为吴侯以及赐婚孙权之女,单就迁刘封为“大将军、兼徐州牧、假节钺都督徐扬诸军政,享‘入朝不趋,奏事不名,剑履上殿’之权。”就足以惊骇众人。

而对太子刘禅诏命称“太子既已监国,自当独立决断军务,朕已年迈,太子当勉励之。”更是差点没直白的说:你都是大汉的准皇帝了,国之大事,自己看着办。

“陛下这是要干什么?怎会忽然下达这样的诏命?这不是在刻意挑起太子和燕王之间的争执吗?”

“燕王虽有平江东、夺合肥的军功,但太子出力不少,直接迁燕王为大将军,未免太过了。”

“燕王之子为吴侯,燕王的亲信周鲂又是扬州刺史,燕王又自领徐州牧,若等燕王拿下寿春,再取寿春,以徐扬二州之力,比之昔日西楚霸王亦不遑多让啊。”

“陛下到底是何意?是怕太子继位后对燕王不利,不肯以燕王为大将军,所以才提前给燕王加上诸多大权吗?”

“陛下竟然不反对太子出兵,难道是对太子有不满?还是另有深意?”

“听闻前太常博士李邈,被任命为太子的行军参军了,看来传闻没错,太子只是在假意惩罚李邈。”

“.”

一时之间。

江陵城人心惶惶。

而曹魏的细作,也迅速的走各种渠道将消息传到了洛阳。

“刘备这老兵子,终究还是年迈昏聩了,即便再宠爱刘封也不应该如此厚赏,现在就已是大将军了,等刘禅继位后还如何封赏刘封?

这是觉得亏欠了刘封,所以想将徐扬二州都封给刘封吗?卖履老兵子,果然不懂人心。

朕之计,成了!”

皇宫内。

曹丕开怀大笑。

流言计的效果超出预期,这是自得知合肥被刘封攻破后,曹丕听到的最好消息。

殿前。

曹休摩拳擦掌,请命道:“陛下,臣愿戴罪立功入鲁阳,虽不敢狂言能生擒刘禅,但定能将刘禅大败。

只要击败了刘禅,刘禅就无法提升军威来震慑刘封,主弱臣强,必生内乱!”

蒋济谨慎而劝:“刘封一向多诈,倘若是刘禅故意吸引大军入鲁阳,实则是掩护刘封强取寿春,又当如何?”

曹休大笑:“蒋尚书的意思,是刘禅甘愿当刘封的陪衬?一心为了给刘封树立威望,以便于刘封将刘禅取而代之?

哈哈哈!虽然刘禅素来以谦逊至孝闻名,但他是刘备的亲儿子、是伪汉的太子、是伪汉未来的皇帝,岂会将帝位拱手让给刘封?

即便刘禅真有这个想法,那群伪汉的公卿大臣,会让刘封将刘禅取而代之吗?

陛下不过是用了一个小小的流言计,就让江陵满城人心惶惶,流言四起,若无人推波助澜,蒋尚书认为可能吗?

即便真如蒋尚书猜测,寿春城高水深,又有满宠等人镇守,刘封纵有十万大军也破不了。

当务之急。

是调集精锐之士,将刘禅这一路的兵马击溃以挫刘禅锐气,之后就可休兵养民,静待伪汉内乱了。”

曹休得意洋洋,一通分析,势猛如虎。

在曹休看来。

刘禅不可能为了刘封而甘愿当绿叶的。

即便要当绿叶,那也是刘封给刘禅当绿叶。

帝王家中无亲情。

看曹丕就知道了。

曹休的反驳,让蒋济无言以对。

蒋济是基于刘封在军事上善诈来判断的,而曹休是基于刘封刘禅的立场来判断的。

虽然都有依据,但明显曹休的判断更符合“人之常情”。(本章完)